鹿宝堂药业声称从未生产过
裁判文书网日前发布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古臻阿胶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 纠纷 二审民 事判 决书(2020)鲁民终 327 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诉侵权产品上标注的信息明确指向东阿县古臻阿胶制品销售有限公司、铁岭鹿富药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铁岭鹿宝堂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负责被诉侵权产品销售、研发和生产。
据了解,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古臻阿胶制品公司、鹿富公司、鹿宝堂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的“包装盒(阿胶)”(专利号:ZL201030254183.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三方共同赔偿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包括合理费用共计20万元。
5月 12日,鹿宝堂公司负责人王女士联系本报记者,声称没有给古臻公司生产过上述阿胶产品,正准备材料起诉古臻公司假冒公司产品一事。
记者从全国法院执行信息平台获悉,东阿县古臻阿胶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两次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分别为 (2020) 鲁 01 执 835 号 和(2020)鲁 01执 836号,执行标的均为 210000。
有关情况,本报三胶报道组将持续关注。
(本报三胶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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