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公布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典型案例
2026-08-14 11:53:41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与常态化监管,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管局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核查”联动机制,排查整治“幽灵外卖”、虚假证照、卫生不达标、超范围经营等问题,严查入网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希望广大入网餐饮经营者引以为戒,以案示警,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入网餐饮店经营行为不符合有关食品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案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入网餐饮店使用食品添加剂(小苏打)未设置食品添加剂贮存专柜(位),在就餐区从事食品初加工操作,在岗从业人员未穿工作服。不符合GB 31654—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中有关食品经营过程要求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之规定。

入网餐饮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入网快餐店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工作人员王某从事快餐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入网餐饮店未及时清理过期食品、未按规定贮存食品案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辖区某入网餐饮店在店内货架上存放的超过保质期的玉米淀粉未及时清理,需-18℃冷冻贮存的预包装食品贮存温度不达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入网餐饮店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案

执法人员在处理消费者投诉时发现,辖区某入网餐饮店以真空包装邮寄的形式,将自行制作的“火锅鸡”销售给外地消费者。上述行为构成了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之规定。

上述典型案例中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均已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操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存贮管理、生产经营控制等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守住经营安全底线,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王彦生 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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