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辰区公布两起肉制品违法典型案件
2026-08-18 15:41:11

近日,天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两起餐饮经营环节肉制品违法案件。本次集中整治聚焦群众身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肉及肉制品生产经营者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餐饮经营中虚假宣传、食品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案例一:天津市北辰区某快餐店作虚假商业宣传案

2026年4月20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手机扫码菜单中宣传有菜品“焦糖茄子牛肉粒”,执法人员对其原料进货来源开展排查。经核查,当事人上述菜品使用的原料并非牛肉粒,而是以鸭肉为主要原料的肉糜制品。

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虚假商业宣传的构成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天津市北辰区某小吃店销售掺杂掺假的驴肉制品案

2026年6月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后厨操作间存放“马杂”产品。但当事人店内菜单无“马杂”相关菜品,当事人现场承认用马杂代替驴杂进行销售的事实,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马杂采取扣押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为了提高利润,使用马杂代替驴杂制作成驴杂火锅、驴杂砂锅、驴杂面、驴杂锅仔等菜品进行销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销售掺杂掺假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天津北辰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巩固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治理成效,持续督促肉及肉制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强化日常检查与案件查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维护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保障消费者吃得放心、消费安心。(王彦生 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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